各基层工会:
一年一度的工会帮困送温暖活动即将启动,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的工会帮困送温暖工作,不断规范帮扶程序,完善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推动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现就各基层工会做好困难职工信息的排摸、梳理和初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因本人患大重病且医疗费支出多,收入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500元/月的困难职工。
2、本人协保离岗、下岗等低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或发生意外突发事件致使生活发生困难,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000元/月的困难职工。
3、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含农民工),并经教育部门认定全日制(公办)学校在读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大专及本科在读的职工子女,通常最高不得高于本市最低工资收入,导致其支付子女学费存在严重困难的职工。
二、提交材料
1、大重病诊断证明;
2、其他病史诊断证明;
3、子女学籍证明。
三、工作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进行排摸和梳理, 并填写《黄浦区困难职工帮扶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由基层工会审核盖章后报送区教育工会复审,最终确定帮扶对象。
2、对复审通过的帮扶对象要在其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3、2015年帮扶资金发放方式采取直接发放至帮扶职工会员服务卡或农商银行卡内。
4、请各基层工会于2014年12月5日之前,将《黄浦区困难职工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上报至黄浦区教育工会。
地址:雁荡路68号后门2楼
联系人: 李成宗
联系电话: 53860908
电子邮箱:jxgongh@hpe.cn
附件:《黄浦区职工帮困申请表》(见下载专区)
黄浦区教育工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