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黄浦区总工会下发的(2016)27号文件精神,开展新一轮工会各类困难职工排摸建档立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说明如下:
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工作建档立卡的填报说明
1、填报对象
(1)低保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主管部门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且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残疾、子女就学等因素导致家庭负担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年度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但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家庭
符合上述条件且长期居住在本市,并加入工会组织,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急难问题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家庭。
2、建档要求
(1)各级工会按照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认真填写《2016年黄浦区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表》,做到一户一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2)各级工会在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基础上,要建立工会解困脱困联系卡的制度,做好《2016年黄浦区工会解困脱困联系卡》工作,建立定人定时联系制度,准确掌握帮扶对象的现实需求和解困脱困的进展情况,并做好对脱困对象制定个性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计划。
3、上报时间
(1)2016年10月底前,开展新一轮调查排摸。各级工会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本地区、本系统困难职工状况调查排摸。
(2)2016年11月15日前,做好报表的填报工作。各区管工会填写好本系统、本地区《2016年黄浦区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表》和《2016年黄浦区工会解困脱困联系卡》,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
二、困难企业节日一次性生活帮扶工作的填报说明
1、申请条件
由于受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且有符合下列帮扶对象的企业,可填报《2016年黄浦区工会困难企业基本情况表》,申请节日一次性生活帮扶。
2、帮扶对象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主管部门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度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且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残疾、子女就学等因素导致家庭负担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年度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但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备注: 2016年黄浦区工会困难职工档案表及2016年黄浦区工会解困脱困联系卡挂网站“下载专区。”请于11月5日之前将表送交区教育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