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2016年“黄浦工匠”选树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5 12:00:00    作者:教育工会    日点击量:

各区管工会:

      根据《关于在本区开展“黄浦工匠”培养选树百人计划的实施意见》(黄工总[2016]30号),区总决定开展2016年“黄浦工匠”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和选树条件

      黄浦区域内各行各业在职职工,侧重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一线职工,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技能等级、工作年限、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

      选树条件参照《关于在本区开展“黄浦工匠”培养选树百人计划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

      二、选树程序

      1、推荐申报。推荐人填写《“黄浦工匠”推荐申报表》,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查,按照选树条件,择优报送区管工会筛选、审核后向区总工会申报推荐(区总联系部门:基层工作部。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到zghjcl@hpzgh.org),申报推荐截止日期1215

      2、初评筛选。所有推荐人选,经由区总工会相关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确定“黄浦工匠”初步入选者名单。

      3、专家评审。初审结果出来后,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等各方面人员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对参选者提交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

      4、社会公示。入选名单将通过黄浦报、黄浦工会网、黄浦工会官方微信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通过后进入下一审核程序。

      5、区总审定。由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讨论审定“黄浦工匠”最终人选。

      三、表彰奖励

      区总工会对“黄浦工匠”颁发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3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上海工匠”和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等市、区荣誉称号。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黄浦工匠”培育、发掘、推荐、选拔、宣传、申报等各项工作,结合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发展实际,在开展劳动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基础上做好培养选树工作,为“黄浦工匠”选树活动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人才支撑和工作基础。

      2、确保选树质量。各级工会要严格选树标准,坚持面向一线、德才兼备、优中选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挖掘基层一线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先进事迹,真正把具有工艺专长、掌握高超技能、体现领军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精英推选出来,确保选树工作的质量。

      3、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工会要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匠选树活动。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申报,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把选树“黄浦工匠”的过程化作弘扬“工匠精神”的过程,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崇尚工匠精神、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打造时代风向标。

      附件:“黄浦工匠”推荐申报表

     新黄浦工匠培养选树的实施意见(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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